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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衡南县樟木堰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4 15:27??????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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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衡南县樟木堰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三江18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7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衡阳衡南县樟木堰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衡阳市衡南县云集街道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建设内容包括樟木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腾云~云集π入樟木堰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拆除工程,其中变电站新建工程是在衡南县云集街道新建1座110kV户内变电站,安装1台容量63MVA主变,1(6+4)Mvar容性无功补偿新建1座化粪池和1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变电站站址范围内地表拆迁不在本工程范围内);线路工程新建1条沿规划道路敷设全长约2.6km110kV输电线路,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35km,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2km,双回电缆长约0.05km,除双回分支π接采用单回外,其他均采用双回架设拆除工程拆除110kV腾集线18号杆塔1基,拆除线路长度约0.12km。工程总投资5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6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磁环境:变电站设置实体围墙,减小电磁辐射影响变电站设置规范化电磁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定期对变电站进行维护与检修,经常监测其周围的电磁辐射强度确保设备与线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减少放电、电晕等现象的发生架空线路架设适当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及结构尺寸;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2. 噪声:①选取低噪声施工设备,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布置在尽量远离周围居民一侧;②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错开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确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居民午休、周末、节假日以及特殊活动期间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③制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禁止车辆鸣笛;④必要时采取加装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3. 废水:①新建变电站施工时,在施工营地布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民房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邻近水体的杆塔在迎水面先行修筑挡水坝或设置截水沟,同时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避免含泥废水对附近水环境的影响。③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产生废水。④在变电站施工区域布设隔油池和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及洒水抑尘。⑤邻近水域线路施工,应严格关注堆土弃渣的处理处置情况,确保不对水体造成污染。⑥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湘江两侧杆塔应避开雨季施工,临时堆土应铺隔水布并进行苫盖,施工现场准备苫布,遇雨天及时对开挖基面进行苫盖。挖孔基础施工过程中无施工废水产生,仅雨水冲刷裸露地表可能产生泥浆水,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在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苫盖,防止雨水冲刷产生的泥浆水。挖孔基础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回流入制浆池循环使用。。

4. 生态环境:

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①建议建设单位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及水保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②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③塔基施工区及施工临时道路等按划定范围清理地表植被,严禁乱砍滥伐,场地平整前进行表土剥离,并于指定地点存放,待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填并及时复绿或复耕。④牵张场设置于植被稀疏的平缓区域或现有道路上,无需场平开挖及回填,不清理地表植被,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以利于压覆植被的恢复。

2)植被恢复和保护措施:①变电站施工应在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②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防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③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④杆塔拆除宜选择附近空地或植被稀疏处堆放塔材及绝缘子等物料,尽量减少砍伐地表植被,基础拆除深度应大于地面以下0.5m,杆塔及基础拆除后及时对原杆塔永久占地及拆除过程中的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在采取以上植被保护措施以后,工程施工对植被的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动物保护措施:①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区域,严禁破坏施工区外动物生境。②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减少对于野生动物生境的改变。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①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土石方开挖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土建施工期间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遇大风、雨天,应及时作好施工区的临时防护。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③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④变电站内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采用碎石铺设。

5.固废:①施工过程产生的余土,应在指定处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②线路新建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少量余土在施工结束后于塔基范围内进行平整,并在表面进行植被恢复。③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④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⑤施工结束后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⑥拆除杆塔施工时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对拆除的塔材、金具等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送至垃圾站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变电站及输电线路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减少物料洒落;变电站出入口设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严禁带泥行驶;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区。

7.环境风险: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管理,避免野蛮施工、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等方式从源头上控制变压器油外泄;新建事故油池,确保容积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在含油设备的装卸、安装、存放区域设置围挡和排导系统,确保意外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变压器油导入事故油池,避免通过漫流或雨水排水系统进入外环境。运行阶段,变压器油泄漏时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理; 废变压器油可能涉及到的区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

8.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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