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全年查办涉林行政案件7起,处罚金额56.99万元。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审核涉林重大案件7件,通过率100%;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法律咨询40余次,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合同39份,审查通过率均为100%。构建“林长+法律顾问”矛盾化解体系,化解林地经营权属纠纷1起,调解成功率100%;接待群众信访咨询30余人次,办结信访事项12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3项执法监管制度,构建“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公布林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明晰职权边界。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行政处罚清单,明确12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8项从轻减轻处罚情形,落实“首违不罚”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建立合法性、公平竞争双重审查机制,清理近5年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5件、拟修订1件。
三、执法监督开展情况
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回头看”行动,抽取近5年行政处罚案卷272卷核查,整改问题20余个,案卷合格率从89%提升至96%,公布典型案例11起。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班1期,培训70余人次,组织7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100%,并选派8名骨干参加省级法治研讨;全年无林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1起;严格执法信息公示和全过程记录,通过官网、政务服务平台公示执法信息7条,配备3台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关键环节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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